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48号),扎实做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种意外事故,及时控制和消除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参训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稳定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江苏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训练安全工作具体组织协调、计划落实;
2.负责检查训练值班落实情况,包括值班在岗在位情况、履行职责情况;
3.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方法;
4.负责学生训练前身体状况调查、摸底、确定学生参训资格;
5.制订安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6.落实医生值班和巡诊制度,联系落实当地医院,建立“训练医疗急救通道”;
7.负责筹措防暑降温物品,并配送到位;
8.负责食堂卫生检查落实,特别是食品进货渠道的检查监督,食堂餐具的消毒工作落实,食堂人员个人卫生落实,严防食物中毒;
9.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10.负责处理军事技能训练过程中相关突发应急事件。
二、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1.学生患病、意外伤害的处理
(1)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发生学生患病、意外伤害事件,获悉情况后,应及时与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办公室(电话:0518-80689786)、保卫部门(0518-80775110)、门诊部(电话:0518-80689581)取得联系,并立即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汇报;
(2)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办公室应及时与承训部队沟通,立即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保卫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2.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处理预案(如地震、台风、雷击等)
(1)训练期间所有参训师生员工遇到自然灾害时要沉着冷静,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工作,并与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办公室(电话: 0518-80689786)、保卫部门(0518-80775110)、门诊部(电话:0518-80689581)取得联系,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办公室应通知学校有关工作人员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危险区域,灾害发生后,及时勘察受害情况,并开展自救或求救工作,并协助各班级对学生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做好稳定工作;
(2)灾害发生时,所有参训师生员工及时关掉电源并就地寻找掩蔽,或由楼梯疏散撤离,或从训练场地安全撤离;
(3)学院要及时成立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灾后救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对学生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请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院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对重大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