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宾馆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宾馆的管理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院宾馆统一由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 住宿管理费标准:100元/间。
第三条 住宿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到宾馆值班室502登记、安排房号,宾馆方能交钥匙入住。
第四条 凡在宾馆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宾馆内不得喧哗、吵闹及发生其它妨碍安宁之行为;
2、客人自身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3、客人应爱惜使用本宾馆内设备及用品,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和遗失,须照价赔偿;
4、客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黄、赌、毒品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危险品及宠物进入招待所;
5、住宿期满的住宿人员退房时,须经管理员验收住房,办妥退房手续后方能离开。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