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试 行)
为规范学生宿舍门禁系统的使用管理,提高学生宿舍自动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所有在学生宿舍楼住宿的学生应自觉遵守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进出宿舍楼都必须刷校园卡。
第二条 门禁管理系统每天24小时根据学生刷卡记录自动统计进出楼情况,学生进出宿舍楼不按要求刷卡或不按规定登记者,监控系统将报警并实时抓拍。为保证安全性,晨练学生出门无需刷卡,晨练结束后必须刷卡才能进入宿舍。
第三条 学生校园卡实行一人一卡制,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因校园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进入的要到学生宿舍楼值班室进行登记、说明,否则视同不刷卡违规进入。如确实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补办,补办后应立即持新卡重新进行信息录入,否则系统将视为无效卡。校园卡补办过程中出入学生宿舍楼,须持学生证和学工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进出并到所在楼宿管值班室登记,一般情况下校园卡补办限定两天时间(周六、周日除外),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补办,将按不刷卡出入进行处理。
第四条 校园卡只限本人在所住宿舍楼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转借校园卡行为,一经发现将由学院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如因转借校园卡而造成后果的,将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 非本楼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进出学生宿舍楼,宿管值班人员要加强监管。在校学生不遵守规定者将交由学院处理。一周之内一次不刷卡出入者,由学院对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两次不刷卡违规出入者,由学院对违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一学期内两次以上被通报批评者,将根据我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晚归或夜不归宿学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人员将交由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如有人为破坏门禁系统的机具、网络等设备,改变设置,修改他人的信息,影响门禁系统正常工作的,在校学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其他人员将交由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毕业生离校、新生报到、宿舍集体搬迁等特殊时段作另行规定。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事件,门禁系统将自动断电开放。
第八条 学院根据学生教育管理部门授权的进入门禁系统的权限,每天要通过门禁系统对本学院学生刷卡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学生宿舍门禁系统管理规定》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和纪律处分。学生遵守学生宿舍门禁系统的情况要与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挂钩。
第九条 本规定自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