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务院第421号令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为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
二、确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人;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每月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不同时期防火工作,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每天检查,每次检查让被检查岗位人员签证;
六、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齐备有效;
七、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查岗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网;
八、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做到隐患立项、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九、与上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 ;
十、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