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人:连云港后勤办科员  发布时间:2015-08-11   浏览次数:117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发生集会、罢餐、罢课、静坐、请愿、封堵道路和拦截车辆、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

1、学院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相关责任老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由学工办负责人负责事件初期指挥。其他辅导员老师及时到校,了解班级学生思想动态。

2、要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院领导。并协助学院宣传部门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稳定学生的情绪;

3、与保卫部门联系,及时组织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和戒备,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进行煽动、破坏活动;同时,要加强学院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秩序;

4、及时了解参加人员的思想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和矛盾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消减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

5、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提供车辆、水电、膳食等条件保障。校医院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6、在处置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橱窗、黑板报等媒体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大、小字报,控制舆论阵地;

7、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学工办要及时总结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吸取经验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奖罚分明,对处理事件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二)重大暴力性或报复社会的犯罪案件(指杀人、涉枪、绑架、以爆炸物等相要挟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重大恶性案件)

1、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老师第一时间达到现场控制、指挥并向学工办负责人汇报;

2、问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与保卫部门联系,请他们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置;

3、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在公安机关抵达现场后以其为主,配合处理;

4、组织力量迅速封锁、保护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

5、立即在校内布控设点进行巡逻盘查,调动保卫人员进行监控,注意发现可疑人员。

6、辅导员老师要了解相关班级同学思想状况,及时疏导班级同学情绪,如有需要可请心理学专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7、与参与处理学生谈话,尽量不对外宣传事件的内容,一切以公安机关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学生自杀、走失事件

1、发生学生出走的情况,辅导员老师了解情况后,应全力查找,同时向院领导。及时了解学生近期的学生、生活情况,积极寻找线索,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2、一旦发生学生自杀的情况,相关责任老师立即到位控制指挥。对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的学生,派心理专家对其实行心理危机干预治疗,校医院负责救护,并派专人陪护,并与学生的家人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值班老师得知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若是可控的火势,指挥学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或者消防栓进行快速灭火;若火情严重,应立即上报院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2、立即组织秩保部同学和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扑灭早期起火;采取诸如切断电源、气源,抢救危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部位、着火现场情况,现场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时,要着重说明。报警后要派人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现场;辅导员在消防队员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员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4、校医立即到现场抢救伤病员并妥善安置。必要时拨打120请求社会医疗机构援助;

5、保卫部门封锁现场各通道,加强警卫和巡逻,维护秩序,指挥引导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后勤部门确保供电、供水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学工办应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同时控制好校内舆论,并做好舆论引导;

7、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8、事故处理后,应成立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介入。

(二)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活动指导老师应在现场指导、监督活动;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工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组织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三)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工办应针对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外出个人应完善通讯体系,外出团队出发前应给所在单位留下完备的联系方式,做好与所在单位的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并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外出团队应及时向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所在单位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反应: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需在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学院宣传部门把好信息发布关。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发生食物中毒。相关责任老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校医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打120求助;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发生传染性疾病。校内发生疫情时,根据初步疫情,决定是否采取措施隔离病人和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疏散周围人员。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严格消毒,保持通风,并配合做好疫点或疫区内的隔离管理等工作。如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疫情,治安保卫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学校各个出入口,严防校外传染源进入学校;在疫情特别严重时,应采取封校措施;

6、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7、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 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