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
发布人:连云港后勤办科员  发布时间:2015-08-12   浏览次数:961

 

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二、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进货单位、购货数量、日期、生产企业及药物通用名称。

三、购进药品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后,双方签字才能入库。

四、根据药品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阴凉的地方。

五、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六、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七、库房及药房,货架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八、为满足员工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医务室在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把药品拆零后发给来就诊病人。但在内服药袋上必须清楚的写明药名用量及用法。

九、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十、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2.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药品投产使用后各种不良反应;

4.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以上各种不良反应发生都要按规定报告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