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宾馆管理规定
发布人:连云港后勤办科员  发布时间:2015-08-18   浏览次数:871

 

康达宾馆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宾馆的管理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院宾馆统一由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 住宿管理费标准:100/间。

第三条 住宿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到宾馆值班室502登记、安排房号,宾馆方能交钥匙入住。

第四条 凡在宾馆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宾馆内不得喧哗、吵闹及发生其它妨碍安宁之行为;

2、客人自身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3、客人应爱惜使用本宾馆内设备及用品,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和遗失,须照价赔偿;

4、客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黄、赌、毒品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危险品及宠物进入招待所;

5、住宿期满的住宿人员退房时,须经管理员验收住房,办妥退房手续后方能离开。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