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通勤车辆管理规定
发布人:连云港后勤办科员  发布时间:2015-08-18   浏览次数:928

 

康达学院通勤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往来南京校区与连云港校区通勤车辆的管理,规范乘车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学院教职工的工作与生活秩序,对学院的通勤车辆做以下规定:

    1. 通勤车辆提供各位职工往返南京乘用,每周五下午4:30自连云港校区西门发车。周日下午2:30自南京五台校区二号教学楼发车乘车人员根据各乘车点的设置,按时乘坐班车。

    2. 每辆班车均由专职驾驶员管理,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服从管理,行车途中不得影响司机驾驶;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定,认真负责,并接受职工的监督。

    3. 通勤车辆正常情况下按指定路线运行,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

    4. 通勤车辆途中要在指定地点停靠,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指定上下车站点。

    5. 通勤车辆驾驶员要保证准时正点发车,严禁因个人原因无辜延误发车时间。

    6. 乘车职工要遵守乘车纪律,上下车时,互相礼让,有序上车;车上禁止吸烟。乘车人员应有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严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

    7. 各部门应对每周往返南京五台校区及连云港校区人员进行统计,周四之前报后勤办公室,以便安排合适车辆通勤,未申报人员不得乘坐。

    8. 通勤班车不对学生,各年级学生不得搭乘

    9. 通勤车辆发车时间、乘坐人员、路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后勤办公室负责通知和解释。